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12日 点击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,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株洲港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
建设地点:株洲市石峰大桥下游1120m处,湘江右岸
建设内容:
(1)港池疏浚。港池疏浚量为9772m3。项目建成已有十年,原设计港池底标高25.9m,现码头前沿部分地段实测河底标高为 27.2m,有淤积现象。现通过局部港池疏浚,保证1000吨级货船的正常停靠。
(2)原码头的5t固定吊年久失修,已无法发挥其装卸功能。现在保证水工结构的安全的前提下,更换20t 固定吊,使码头恢复其装卸功能。
(3)通过设置排水沟、地埋污水处理系统、封闭原码头面的泄水孔,集中收集处理码头面的雨水和污水,解决原码头水体直排湘江的问题。
(4)陆域改扩建封闭仓库1栋,建筑面积2019m2。解决货物露天堆放装卸的粉尘污染。仓库为门式钢架结构。
(5)码头前沿3座料斗,设置喷雾系统,解决装卸散货时的粉尘污染。
(6)水工结构部分橡胶护舷有脱落现象,现更换脱落橡胶护舷,保证船舶的正常停靠。
二、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Au0HhykLAX0hYZ9lLMqCAQ
提取码:8dwk
三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,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。
四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居民、学校、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gBPTk0WkXuRbkVHUvP3iA,提取码:eh2l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
公众可以信函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。
八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株洲港有限公司
地址:株洲市石峰区
联系人:蒋文宇 联系电话:18573361169
株洲港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12日